公告
|
关于办理2009年《集装箱运输合作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有效期:2008-11-18 至 无限期关于办理2009年《集装箱运输合作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 致各拖车单位: 我司2009年《集装箱运输合作协议》续签工作已经开始,烦请有意与我司继续配合的拖车运输单位下载打印我司协议样本(请复印一式两份),以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送至我司。协议第一页乙方处需填写贵司完整公司名称,在协议最后一页需填写联系人(全名)联系方式、公司地址以及备注日常业务使用的备案章。 另外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 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4、 机动车行驶证(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5、 凡是票据(现金)客户还需更换支票 联系人: 商务部 代理部 中海集装箱运输厦门有限公司 商务部/代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