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下午,中国海运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在沪签订了营口港集装箱码头合作合资框架协议。
中国海运集团总裁、中海码头董事长李绍德、副总裁王大雄、营口港务集团总裁高宝玉等出席签字仪式。中国海运集团副总裁、中海码头副董事长张国发和营口港务集团总裁高宝玉分别代表双方在合资框架协议上签字。
营口港位于渤海北部辽东湾,是东北地区优化生产力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支撑,是东北地区能源、原材料的重要转运港,现有生产泊位42个,2007年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8万TEU,成为中国沿海第10个亿吨大港和东北地区增幅最大、最具潜力的内贸集装箱枢纽港。
据悉,合资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合资成立集装箱码头公司。中国海运集团下属的中海码头和营口港务集团分别持股40%和60%,经营营口港53#、54#两个集装箱泊位。这两个泊位岸线长580米,码头前沿水深—15.5米,陆域面积约40万平方米,配备6台集装箱岸桥和相应的场桥,集装箱吞吐能力为100万TEU。合资公司将于2008年1月投入营运,经预测,当年可实现60万TEU以上集装箱作业量,投资效益十分看好。
中海集运、中海码头、中海物流以及集团总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前举行的中国海运与营口港签约仪式暨中海码头建设情况记者招待会上,李绍德总裁透露,中国海运十分关注营口港的发展,长期与营口港密切合作;中海集运把营口港作为内贸集运精品航线的重要进出口岸,2007年其在营口港箱量近45万TEU,同比增长97.4%,占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的三成多。李绍德总裁强调,此次合资经营营口港集装箱码头,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实现双赢战略;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中海码头在渤海湾的码头投资布局,为各方船东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更有力地支持营口和东北区域经济发展。
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日报和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等25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出席招待会,李绍德总裁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李绍德总裁在介绍中海码头产业建设发展情况时指出,中海码头产业是中国海运集装箱运输核心主业的延伸,同时是中国海运航运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依托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的强劲优势,实现了规模化发展。据悉,在“十一五”期间,中海码头将加大投入,产业规模将实现倍增,成为中国海运陆岸支柱产业和重要利润来源之一。
--转自中国海运集团网站
